国别域名在线注册服务条款

发布时间:2010-10-27 10:21:46   浏览人数: 351102 次  
  感谢您选择耐思尼克的国际域名在线注册服务。请您认真细致地阅读以下的耐思尼克国际域名在线注册服务条款。用户只有同意了下述服务条款才能正式进入域名在线注册程序。如果您愿意接受我们的服务并同意此条款,请点击“我同意”继续进行注册;否则,请点击“我不同意”并退出。
       国别域名注册:是指用户预先按照耐思尼克规定的价款和拟注册域名个数向耐思尼克足额付清款项后委托耐思尼克向各个国家域名注册机构进行的国别域名注册,本条款中国别域名是指以“.ac”、“.ag”、“.am”、“.at”、“.be”、“.bz”、“.ca”、“.cd”、“.ch”、“.cl”、“.cx”、“.cz”、“.de”、“.dk”、“.eu”、“.es”、“.fm”、“.fr”、“.gd”、“.gs”、“.im”、“.it”、“.jp”、“.kr”、“.li”、“.md”、“.ms”、“.mu”、“.ng”、“.nl”、“.nu”、“.pl”、“.ro”、“.ru”、“.se”、“.sg”、“.tc”、“.tk”、“.tl”、“.to”、“.vg”、“.in”、“.la”、“.mn”、“.sc”、“.tm”、“.us”、“.vc”、“.lc”、“.co”、“.me”等结尾的顶级域名。
     1、由于各国的域名注册条款不一样,审核的要求不同,注册该类域名时可能将要使用代理人身份,whois信息将显示代理人信息;
     2、该类域名过期后立即删除,没有续费缓冲期,过期后将不可续费。
     3、如果国别域名涉及当地法律或者侵权等,注册局会删除域名不作通知,如注册局有退款给我司,我司将把注册费用款退到您的用户预付款中,如果注册局不退款我司也将不作退款。
 
  用户在此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在线域名注册服务条款并自愿正式进入在线域名注册程序,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



上一篇:域名在线过户服务条款
下一篇:个人可以注册中文通用域名/公司/网络/中国.CN吗?
备案号:冀ICP备09002658号
版权所有 本站程序界面、源代码受相关法律保护,未经授权,严禁使用
Copyright 2008-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以下js为测试信息